第十二屆全港小學區際田徑比賽 2009 - 2010

分享至:
Event Image
活動資訊
  • 2010-03-05
  • 香港

(一) 比賽資料

1.1    比賽日期:2010 年 3 月 5 日 (星期五)

1.2    比賽時間:09:00 – 17:00

1.3    比賽地點:城門谷運動場

 

(二) 組 別

2.1    男子甲、乙、丙 及 女子甲、乙、丙組。持本年度甲、乙、丙組運動員註冊証均可參賽。

 

(三) 章 則

3.1 除特別聲明外,比賽將依照「香港業餘田徑總會」所訂之規則及本會所訂之「小學體育比賽通則」舉行。

3.2 運動員只可參加一個組別。

3.3    每名運動員限報 2 項 (必須為 1 田 1 徑),接力賽除外。每項限報 2 名運動員。

3.4    接力隊伍,每隊報名人數最多 6 人,只限其中 4 人出賽。

3.5 一經報名,將不接納任何名單上之更改。

3.6    所有參賽運動員,在比賽前 必須 出示由香港學界體育聯會簽發之 2009    –    2010 年度有效運動員註冊証,否則不能出賽。

 

(四) 規 則

4.1 同隊之接力運動員須穿著同一款式之運動上衣出賽。

4.2    運動員可穿著釘鞋出賽 (徑賽 - 釘長不得超過 7mm ;田賽 - 釘長不得超過 9mm)。

4.3 使用蹲踞式起跑,但不准使用起跑器。

4.4    跳遠項目:每人輪流跳 3 次。

4.5    擲球項目:每人連擲 3 次 。

4.6    推鉛球項目:每人輪流推 3 次。鉛球重 3 千克,男女相同。

 

(五) 分組及線道安排

5.1    初賽 – 由電腦隨機編配分組及線道或比賽次序。

5.2    決賽 – 將按照初賽之成績 (時間) 依次序編排

 

(六) 獎勵

6.1    個人獎 – 每項目獎前四名,獎牌一面及證書乙張。

6.2    團體獎 – 每組獎前四名。

6.3    接力賽 – 每組獎前四名,6 名運動員均獲獎牌 1 個。證書只頒發予出賽之 4 名運動員。

6.4    傑出運動員 – 個人項目獲金牌並破紀錄者,均被選為傑出運動員,並即場頒發證書。

 

(七) 飲品贊助

7.1 本屆賽事將由屈臣氏蒸餾水贊助各區代表隊飲品。

 

(八) 報名辦法

8.1    有關報名表資料只寄予各區分會主席,賽委主席,總幹事及田徑主委或召集人。請主委/召集人統籌辦理有關報名事宜。

8.2    截止報名日期:2010 年 1 月 20 日(星期三)    新界 11 區

         截止報名日期: 2010年1月27日(星期三) 港九5區

8.3    請於截止日期前將報名表傳真至 2761 4821 本會收。

 

(九) 附則

9.1 所有參賽學校必須遵守大會所訂定的各項規則及編排。

9.2 章程及規則如有有未盡善處,大會保留最後修改權。

 

第十二屆全港小學區際田徑比賽 2009 - 2010-相簿

查看更多第十二屆全港小學區際田徑比賽 2009 - 2010的相簿

第十二屆全港小學區際田徑比賽 2009 - 2010-留言

留言,你也可以用facebook登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