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全港公開拯溺錦賽 (新咖啡灣泳灘)

1. 比賽地點、日期、時間
屯門黃金泳灘(新咖啡灣泳灘)
.7-11-2009(星期六 SAT)12:00-17:00
.8-11-2009(星期日 SUN)09:00-17:00
2. 參賽資格
只接受香港拯溺總會註冊屬會或大會認可之團體(不設個人名義報名)。同一屬會可同時申報一隊或以上參賽,而運動員則不能同時代表多過一個隊伍參賽。參賽者必須符合以下資格:
- 已登記之第一類拯溺競賽運動員(曾考獲拯溺銅章或以上資格)。
- 年滿 14 歲或以上之男女(1995年10月25日或以前出生)。
3. 參賽名額
個人項目:每位參賽者最多可申報5項個人項目,包括泳池、海洋及沙灘賽。
團體項目:每隊伍每項目可申報一隊參賽,名單可於比賽當日遞交,名單必須是已報名參與是次全港公開拯溺錦標賽的參賽者。
4. 報名辦法
4.1 截止日期
–登記運動員:2009年9月30日(星期三)
– 比賽報名:2009年10月14日(星期三) ☆如以郵寄方式提交,則以郵戳日期計算。
4.2 繳 費
可以劃線支票抬頭「香港拯溺總會」,背後請註明「2009年全港公開拯溺錦標賽」、隊伍名稱、聯絡人姓名及電話,亦可以現金繳付,惟必須親臨本會灣仔辦事處遞交,切勿郵寄現金。
4.3 遞 交
填妥報名表 C001A(首頁)或第二頁以後可採用C001,連同所需之費用,親臨或郵寄香港拯溺總會灣仔辦事處,地址: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 258號德士古大廈21樓,辦公時間:星期一至五09:00至 17:30;星期六09:30至12:30;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。
4.4 確 認
各團體有責任提交準確的報名資料,有關之確認手續將於截止報名後進行,接受與否將以比賽場刊之公佈為依歸,運動員名單一經確認,所有已繳交之費用概不退還,包括因誤報而被拒參賽及缺席參賽。
5. 報名費
.參賽者:每位港幣 50 元正
.團體項目:每隊伍每項港幣 10 元正
http://www.hklss.org.hk/public/modules/Maa/Maa_detail.asp?News_detail_id=659&News_type_id=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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