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港運動會(田徑比賽)

第二屆全港運動會(港運會)田徑賽事將於2009 年5 月16-17 日假將軍澳運動場舉行。田徑比
賽的選拔將由各區的選拔委員會,按參加者提交的認可個人項目成績紀錄,選出最佳成績的運動員代
表該區出賽。
有意參加甄選的運動員可於2009 年1 月2 日至15 日期間,攜同認可的個人項目成績遞交到康文
署各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。如欲查閱有關分區的區域範圍, 請瀏覽選舉管理委員會網頁
http://www.eac.gov.hk/ch/distco/2007dc_map.htm
賽事主要的資料如下:
(一) 比賽日期、時間及地點:
比賽日期 比賽時間 比賽地點
2009 年5 月16 日(星期六) 下午2 時至下午6 時
將軍澳運動場
2009 年5 月17 日(星期日) 上午9 時至下午6 時
(二) 組別及項目:
男子組
徑賽項目:100 米、200 米、400 米、800 米、1500 米、5000 米、110 米跨欄
田賽項目:跳高、跳遠、鉛球、標槍、鐵餅
隊際項目:4 X 100 米接力、4 X 400 米接力
女子組
徑賽項目:100 米、200 米、400 米、800 米、1500 米、5000 米、100 米跨欄
田賽項目:跳高、跳遠、鉛球、標槍、鐵餅
隊際項目:4 X 100 米接力、4 X 400 米接力
(三) 器材規格如下:
項目 110/100 米欄 跳高起跳高度 鉛球 標槍 鐵餅
男子組 1.067 米 1.60 米 7.26 千克 800 克 2千克
女子組 0.84 米 1.30 米 4千克 600 克 1千克
(四) 參賽單位:
以全港十八區區議會為參賽單位,十八區包括:離島區、屯門區、元朗區、荃灣區、葵青區、北區、大埔區、
沙田區、西貢區、南區、中西區、灣仔區、東區、深水埗區、油尖旺區、九龍城區、黃大仙區、觀塘區。
(五) 參賽資格:
a) 參加者必須於1999 年或以前出生,但凡參加5000 米之參加者必須於1993 年或以前出生及必須持有有
效的「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」;或持有有效的「香港居民身份證」並在港居住滿3 年。(香港居民身份
證持有人須提供初次到港日期記錄,如單程證、護照等,到港日期必須在2006 年5 月9 日或以前,以
證明居港滿3 年或以上)。
b) 凡於2006 至2009 年期間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、亞洲運動會、東亞運動會、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運動會、
世界田徑錦標賽(不包括世界青年錦標賽)、亞洲錦標賽(不包括亞洲青年錦標賽)的田徑比賽或世界室內田
徑錦標賽運動員,一律不得參加。
其他賽事資料、最新資訊及消息詳載在專題網頁上 http://www.lcsd.gov.hk/specials/hkg
歡迎市民瀏覽。如有查詢,請致電康文署大型活動組,電話2601-767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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